关于开展南通大学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6浏览次数:12008

各学院(室、所)、学科:

  为进一步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坚持学科建设的科学协调发展思路,提升学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根据《南通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通大〔2010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面向需求、优化布局、公平竞争、以评促建。

    二、建设目标

    本次校级重点学科分为两个层次进行遴选和建设。第一层次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为:达到省重点学科水平,争取进入省重点学科行列,在学科评估和硕士学位点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第二层次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为:达到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平均水平。

 三、申报条件

    (一)第一层次

 1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国家批准的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应用数学)所在的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相关的一级学科;

 2.主要学科方向应形成较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学科发展前景,对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3.各研究方向学术队伍整体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该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

 4.承担多项部省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教学工作成绩显著,研究生、本科生培养质量高;

 5.已形成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的研究工作基础;

 6.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工作成效显著。

 (二)第二层次

 1.具有多个相对稳定的学科方向,部分研究方向领域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2.每个学科方向均有实力较强的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成果较为显著,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对本科教育、专业建设具有扎实的支撑作用;

 3.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成绩显著。

 四、 申报与遴选办法

   1.申报学科按要求填写《南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见附件1),由学科所在学院(室、所)审核后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

   2.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南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者由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议,经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五、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要求至少4个研究方向,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至少2个研究方向。学科门类名称、学科名称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见附件2)填写;

 2.各层次重点学科团队成员不得有交叉;科研项目、成果等不得在不同学科中重复填报,确系不同学科合作的项目和成果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本学科人员排名次序,本学科人员非排名第一的须同时注明排名第一的人员名单。

 3省优势学科、省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培育学科按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投入建设,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临床医学学科除外)。

   4学科的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准确。

 六、材料报送

   1.《南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一式1份与电子文档。

   2. 与申报表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册一本(含证明材料目录)。

   3. 各学院(室、所)将上述材料于91日报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人:丁邦东、许慈晖、陈健,邮箱:xkb@ntu.edu.cn,联系电话:85012094

 

附件:1. 南通大学校级重点学科申报表

           2.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7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