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遴选的通知》(苏高建办函〔2022〕5号)要求,现决定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优势学科)四期项目遴选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
优势学科四期项目遴选类别包括“争先进位类、优先布局类、应用转型类”三类,本次遴选申报工作仅针对应用转型类学科,争先进位类和优先布局类学科遴选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应用转型类学科。遵循“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遴选一批应用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学科,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采取高校与政府、行业部门和领军企业共建的方式,“揭榜挂帅”解决产业关键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学科建设经费由学校和共建方共同筹措,省级层面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和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遴选要求
(一)学校可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2个。
(二)学科发展方向符合我省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学科基础较好、产学研特色鲜明。
(三)原则上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或为验收合格的优势学科三期项目。
(四)共建方为地方政府的,须为江苏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建方为行业部门的,须为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共建方为企业的,须为全国知名的行业领军企业。
(五)对于理工农医类学科,共建方每年专项投入建设经费不低于800万元;对于其他学科,共建方每年专项投入建设经费不低于380万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年组织对应用转型类立项学科进行跟踪检查,对无法落实年度共建资金的学科予以撤销(申报时,如共建方2022年建设经费暂未落实到位的,可延迟至2023年,但须由共建方出具承诺函)。
(六)共建方与申报学科须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共建方委托申报学科开展研发任务;二是双方联合承担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三是双方共建有创新联合体或人才培养平台(实验室、研究生工作站、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学院、双创学院、双创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型智库等);四是双方开展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科建设实际,精心谋划、科学论证,加紧与相关单位对接沟通,扎实做好应用转型类学科申报组织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将取消相应申报资格。
(三)申报应用转型学科与遴选争先进位类、优先布局类不重复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学科建设办公室报送应用转型类学科申报材料,包括《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申报书(应用转型类)》(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及相关支撑材料(1份),同时将申报书的电子版(PDF电子版和word版,支撑材料无需提供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kb@ntu.edu.cn。
联系人:陈健 林流,联系电话:85012094
附件: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申报书(应用转型类)格式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