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164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高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后上网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江苏省教育厅要求毕业生照片采集工作由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拍照注意事项:着装要求:穿白色上衣(勿穿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深灰色上衣以及肩胸部有深色条纹的上衣);发型要求: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把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

2. 学院(系、室、所)根据总体时间安排,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好学生,按规定参加拍摄,人数多的请根据上课情况错开安排(以每小时拍摄100人左右安排),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必须到场维持秩序协助拍摄,保证拍摄工作顺利进行。

3. 缴费:根据省物价局文件,拍摄费用为每人12元。请学生准备好校园卡,到拍照现场直接刷卡扣费(以班级为单位拍照,按照学号排队,各班班长负责协助拍照人员做好拍摄工作)。

4.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赶上学校统一组织的拍摄时间,请学生本人自行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上海路203号,电话:025-83335739)拍摄电子照片,并将纸质照片及电子图像交研究生院管理科(联系人:胡祖辉,电话:0513-85012095)。

5. 拍摄具体安排:

        

拍照对象

拍摄地点

510

14:30-15:00

艺术学院14级研究生

钟秀校区201

511

8:00-9:30

文学院、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学院、体育科学学院14级研究生

主校区JX03-301

511

9:30-11:00

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14级研究生

主校区JX03-301

511

11:00-11:30

公共卫生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航海医学研究所14级研究生

主校区JX03-301

511

8:00-9:00

药学院、护理学院、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14级研究生

启秀校区B108

511

9:00-11:30

医学院14级研究生

启秀校区B108

6. 博士研究生在相应校区拍摄,部分13级学生请在相应校区补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