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工作站相关合作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建立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绩效评价制度的通知》(苏教研〔2015〕3号)要求,从2015年起,已获批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需每年报送年度报表。请通知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度报表(企业填写)》(附件2),数据统计时间为去年9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年度报表一式三份(交学校两份,学院留存一份),需设站企业盖章。学院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年度报表(学院汇总)》(附件3),盖学院公章。以上材料请于9月2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汇总表发到邮箱yjsgl@ntu.edu.cn。
附件1: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建立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绩效评价制度的通知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