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3浏览次数:12654

有关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5〕2号)(见附件1)精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学科

1.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临床医学。

2.一级学科省重点(培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特种医学、美术学。

二、考核验收内容

重点考核各学科正式立项以来,在平台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方面所取得的重大突破;在学科建设模式和发展机制上取得的较大的创新。

三、考核验收的程序与时间

考核验收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学科自查:时间为10月15日前。各重点学科进行自查,按要求形成学科考核验收报告,并准备好汇报用PPT,汇报时间十分钟。

2.学校检查:时间为10月25日前。由各学科带头人向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本学科立项建设情况,审核各学科考核验收报告,形成学校总结报告。于10月25—30日向省教育厅上报材料。

3. 学科互评:时间为11月份中上旬。省教育厅组织学科带头人对各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网络通讯评议,评出相应等级。

4. 公布结果:时间为11月份下旬。省教育厅公布检查结果。

四、考核验收结果

考核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不超过参评学科数的1/4,其余等级不设限额。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科于10月15日前报学科建设办公室(主校区6号楼122办公室)以下材料:《“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考核验收报告》和电子版(见附件2)、学科考核验收汇报用PPT、《“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带头人信息表》和电子版(见附件3)。

联系人:许慈晖、陈健;联系电话:85012094;电子信箱:xkb@ntu.edu.cn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附件: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5〕2号)

2. “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考核验收报告

3. “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带头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