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两项竞赛进入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加分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251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30号)于日前正式发布,具体文件见附件。通知中明确规定了部分竞赛获奖证书可以作为加分条件。

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其中,“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的两项主题赛事,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和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均在加分条件之列。欢迎研究生同学们密切关注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