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严格执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通大学位〔2016〕16号)、《南通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通大〔2017〕6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具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满足该学科(专业)上岗招生条件,且在2021年6月30日前未退休的硕士生导师。
二、审核程序
1.拟上岗招生研究生导师请于1月18日-1月28日期间登录“南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http://yjsgl.ntu.edu.cn/ )”进行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申请表(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交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各培养单位的要求,申请人应提交有关附件材料。
2.各培养单位根据要求,认真审核拟上岗人员材料(汇总表通过管理系统下载,见附件2),并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由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后,于2月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院组织对各培养单位拟上岗情况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相关考核。
2.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将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前完成。
联系电话:85012092(赵静、邢飞燕)
附件: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