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现就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前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本次论文盲审对象为2018年上半年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盲审要求
1.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100%“盲审”制度。博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实施,硕士学位论文的“盲审”工作由相关学院(系、室、所)负责实施。
2.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前应通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或预审,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须经其导师同意。
3.按照盲审工作的安排,3月中旬将开通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系统;4月上旬将开通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系统。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