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8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省级、校级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及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材料,交所在学院(室、所)申请结题验收。
2.学院(室、所)对结题报告书、成果材料等进行初审,提出验收意见,分别汇总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成果学院汇总表》(附件1),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评议。
三、研究成果认定
1.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成果署名:成果必须以南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必须标注“江苏省或南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材料,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
(2)指导教师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第二作者。
2.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一般要求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2篇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一般要求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结题材料说明
1.省级创新计划项目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1份。校级创新计划项目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1份,省级项目无需填写校级结题报告书。
2.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复印件1份,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作为项目成果提交。
3.将结题报告书与成果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结题报告书须提交电子版1份,随纸质版材料交学院(室、所)汇总。
五、其他事项
1.所有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均须按合同书要求结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2.符合结题条件的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3.所有材料于2018年5月4日前由各学院(室、所)统一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的电子版发送至yjsgl@ntu.edu.cn。联系人:林流;联系电话:85012095。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