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自2014年组建首批青海省海南州研究生支教团以来,先后选派25名研究生赴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小学开展支教实践工作,赢得了青海省海南州教育局的充分肯定和当地师生的高度赞扬,为促进西部教育事业发展、传播先进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期海南州教育局发来了《关于恳请选派研究生至海南州中小学进行支教实践工作的函》,为延续我校西部支教的优良传统,2018年我校拟组建第五批青海省海南州研究生支教团。现将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募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联合培养研究生(须征得喀什大学批准)
二、支教时间
2018年9月-12月
三、招募条件
1.身心健康,能适应青海高原地区生活;
2.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吃苦耐劳、热爱奉献;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胜任中小学教学工作;
4.能胜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教学工作;
5.同等条件下,教育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党员、志愿服务领域表现突出者优先。
四、相关待遇
1. 支教期间提供每人2200元/月的生活补助,报销400元/生的邮寄费。
2. 报销南通至青海往返交通费各1次(南通至青海火车票,青海返南通飞机票);
3. 提供免费住宿,享受青海月假和节假日期间50/天的伙食补助;
4. 提供支教前入职体检(含心超)、综合意外保险;
5.支教期间获当地教育局表彰的,返校后可获得支教奖励金1000元/生。
6.学校支教工作规定的其他奖励。
五、招募程序
学校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开展招募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个人报名表》(见附件),纸质材料于5月15日下班前送至主校区逸夫楼6-11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yszk@ntu.edu.cn。
2.综合考察: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人员到各相关培养单位考察报名研究生情况,并征求导师和学院意见;
3.面试:综合考察合格者,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面试,拟定人选。
4.结果公示。
联系人:仲老师,联系电话:85012398。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