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通大〔2018〕19号)及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各研究生培养应充分尊重研究生本人和导师的意愿,按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分配原则,辅以择优配备的管理办法。
2. 凡带教研究生的导师必须经过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
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总数的上限,但每位导师每年新增带教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3人。
二、工作安排
1. 研究生导师带教信息由研究生教务秘书通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报送。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2018年9月19日前完成导师带教信息报送。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