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度各类研究生教学成果的奖励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统计范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研究生教学类成果。
2.统计要求:教学成果奖励参照《南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附件1)和《南通大学科研业绩分计算办法》(附件2)执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文件统计汇总填报“2018年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表中所填数据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审核,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如有各类竞赛、获奖项目等属于首届举行的或未经过备案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12月25日前,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校区6号教学楼114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yjsgl@ntu.edu.cn,联系电话:85012095。逾期或遗漏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