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通大〔2018〕19号)文件精神,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导师信息进一步更新与维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通过“学位与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yjsgl.ntu.edu.cn/)中“导师信息汇总”下载、打印本学院所有研究生导师信息。
二、各培养单位对本学院导师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间、出生年月、导师状态、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于12月2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6号楼118室,85012092)。
三、如有信息需要更改,在纸质汇总表上用红笔修改并附上相应的支撑材料。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