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课程教学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为做好2018年度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年度承担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考核等级
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的比例须控制在30%的范围内,否则视为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无效。
四、工作要求
1.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由教师所在的教学单位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制定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成立教学质量考核小组,按照学校要求落实考核环节。
2.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的评价指标构成与权重由各单位制订,要根据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与课程特点,分类指导,综合考核。
3.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由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学院评价、督导评价等构成。学生评价可参考研究生系统网上评教结果,同行评价、学院评价由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应按学生评价占40%,同行评价占40%,单位评价(含督导评价)占20%的比例,以百分制确定教师教学考核结果。各单位完成考核后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书面考核结果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备案,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yjsgl@ntu.edu.cn。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
附件1:南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办法
研究生院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