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2-26浏览次数:9356

各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将启动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

本次论文盲审对象为所有2019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工作程序

(一)学位论文盲审审核

1.学位论文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拟申请研究生学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博士申请学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8日至3月12日,硕士申请学位系统开放时间为313日至318)登录研究生主页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http://yjsgl.ntu.edu.cn/),在线填写、确认并打印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表答辩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汇总

2.各培养单位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对申请人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拟申请答辩人员名单。

(二)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1.各培养单位组织申请人进行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博士学位论文检测截止时间为3月15日,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截止时间为3月25日),论文一律以学院全称_学号_姓名”进行命名(例如:文学院_10010001_张三)。未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2.培养单位负责将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结果及检测报告反馈给申请人的导师。

(三)学位论文抽检程序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系统”(http://yjslw.ntu.edu.cn/)上传待盲审学位论文,并填写学位论文信息(博士学位论文上传开放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20日,硕士学位论文上传开放时间为3月26日-4月2日)。

2.待盲审学位论文不得在封面、页眉页脚、致谢、正文、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导师、学校等任何信息。逾期未上传学位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3.研究生院按照公开、既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随机抽检并及时将确定的抽检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三、材料审核

(一)博士学位申请人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预答辩情况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导师审核意见表1份;

3.“博士学位答辩申请表”1份;

4.博士学位拟申请答辩人员名单1份;

5.南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1份,附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1份(经学院审核盖章后)和图书馆收录证明1份(按学号制定目录,并装订成册)。

请各培养单位将以上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25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于3月30日之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二)硕士学位申请人需要递交的材料包括:

1.“硕士学位答辩申请表”1份;

2.硕士学位拟申请答辩人员名单1份;

3.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应根据各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应的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还应提交申请学位所要求的其他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请各培养单位将以上硕士学位申请的第1、2两项材料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4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第3项由各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和各培养单位于4月10日之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前应通过学院组织的预答辩或预审。

2.研究生院将对盲审论文的评审意见进行跟踪和反馈,在评审意见未反馈前,不得组织被盲审人员的答辩工作。

3.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经双盲外审后,如需复审或修改重新撰写后再次盲审的,其费用由申请人按规定标准自理(通大学位〔201723号文件)。

学位办联系人:赵静邢飞燕;联系电话85012092。

 

 

 

                                    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