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暑期留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817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留校研究生的安全,现就做好2019年研究生暑期留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住宿申请

1.因科研工作需要申请暑期留校住宿的研究生,需如实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暑期住宿申请表》(详见附件1),2019年6月28日下午5点前上交各培养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2.研究生导师需要2019年已录取我校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的,需由研究生导师填写《南通大学录取未报到研究生暑期住宿申请表》(详见附件2)2019年6月28日下午5点前上交各培养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3.各培养单位审核、汇总上述两类申请表后,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暑期留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2019年7月1日中午下班前把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研究生院备案。

4.因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实践等活动需要申请暑期留校住宿的研究生,由活动的组织单位或部门统一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暑期留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2019年6月28日下午5点前把纸质稿和电子稿交研究生院备案。同时,将研究生暑期留校情况通报相应研究生培养单位。

二、管理要求

1.留校研究生的管理以各培养单位为主。各单位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放假前对留校研究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重申有关管理规定。暑期每天了解和记录研究生情况。与此同时,认真落实要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2.研究生导师需要已录取我校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的,须为学生购买暑期参与科研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从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强化学生管理,确保安全。

3.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培养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后勤保障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4.留校学生必须自觉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意外发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贵重物品(如电脑)要特别注意妥善保管;禁止在公寓楼内违规用电、使用明火,严禁留宿外客、晚归;如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培养单位管理人员和公寓管理员。

5.学生留校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发生纠纷、安全等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5日

附件1:南通大学研究生暑期住宿申请表

附件2:南通大学录取未报到研究生暑期住宿申请表

附件3:南通大学研究生暑期住宿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