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通大〔2018〕19号)及研究生培养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导师带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充分尊重研究生本人和导师意愿,按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分配原则,辅以择优配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位导师指导研究生总数的上限,且每位导师每年新增带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3人。
二、凡带教研究生的每位导师必须通过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成导师带教审核工作,并通过系统导出一份导师带教名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于9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培养办(啬园校区6号楼208室)。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