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019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已经修完所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且满足学分要求;
2.已经通过全国统一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南通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日期及合格编号的网上查询打印件(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三、申请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以下工作进程:
1.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9月25日前将《2019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课程成绩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电子版发邮箱:yjsxwb@ntu.edu.cn。《资格审查表》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2.申请人于10月11日-10月16日完成学位论文阶段学费的缴纳。缴费流程:登录网址“http://fee.ntu.edu.cn/” ,点击右上角“报名系统”,选择“同等学力(论文阶段)”进行报名,账号是“申请人身份证号”,密码是“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
3.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工作及要求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
五、确定指导教师、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要求
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学位论文阶段学费缴纳的申请人,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培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师生互选原则为其配备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职责,指导申请人撰写论文。根据《南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通大学位〔2017〕21号)文件,申请人应在进入论文阶段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含重新答辩)。逾期论文未完成、论文不合格、未举行论文答辩或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学位申请资格失效。
附件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