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9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23浏览次数:636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级研究生:

根据《南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研究生须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研究生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gl.ntu.edu.cn)进行选课。

2. 研究生网上选课开放时间为924926,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课,以免影响后续教学安排。

3.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流程:

第一步:点击培养管理->培养方案查看,可以查询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查看本学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及各类课程的具体学分要求。

第二步:点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提交:按照要求选择课程,保存并提交(注:选择课程后需确认提交才能生效)。

第三步:点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查询:查看个人培养计划。

4. 研究生选课结果作为个人培养计划存入个人档案。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盖章存档后,一般不得更改,必须严格按照已制定的个人培养计划上课。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选,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选课调整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和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对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对于未选课的研究生,任课教师不得允许其听课、参加考核及记载成绩,研究生院对其成绩和学分不予承认。

6. 选课过程中有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电话:0513-85012095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