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0〕3号)的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创新计划项目分为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和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二、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原则上应为一年级研究生,2019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必须申报。
2.要求申请者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
3.已承担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研究生个人申报
申报研究生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经导师审核通过后,于4月3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各培养单位初评
创新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排序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评审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立项名单5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以“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10304南通大学+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命名,(例如“科研CX10304南通大学0701数学-硕士王刚”或“实践CX10304南通大学1053公共卫生-硕士李瑞”)。
申报书电子版需同时提交WORD和PDF版,PDF版本中“学校审核意见”所在页应为单独一页。纸质版申报书提交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2.各培养单位于4月8日下午5点前将初评通过申报书的电子档统一发送至yjsgl@ntu.edu.cn,同时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培养办。
3.请各培养单位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的要求,认真落实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积极联系学生和导师,结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优化工作流程,确保高质量完成2020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5.《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