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574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1.2019级硕士研究生(含2019级以前尚未开题的)。

2.2018级博士研究生(含2018级以前尚未开题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开题之前须通过学科综合考核。

二、开题时间

1.二年制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三年制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四年制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

2.博士研究生从开题到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学期,硕士研究生从开题到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5学期。

三、组织安排

研究生开题报告由各培养单位或学科负责组织。各培养单位或学科应成立由3-5位研究生导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评议专家组,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评议。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专家组不少于5人,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议专家组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导师不能担任组长。

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情况自主确定,但须在开题报告前一周公布开题时间、地点及拟开题研究生名单,同时将《南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研究生院将安排督导进行巡查。

四、开题程序

1. 研究生于开题前一周在“南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并打印开题报告表,经导师签字后,交评议专家组。

2. 评议专家组应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认真进行评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修改意见,并做出评议结论,评议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个等级。

3. 研究生开题报告须通过专家评议,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获通过,研究生须根据评议专家组意见认真进行修改,在2个月内补作开题报告。

4.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开题。

5.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开题报告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教育秘书将开题报告结果汇总后,在“南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6. 开题报告完成后,研究生将开题报告表交所在培养单位存档,毕业时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联系人:赵静、胡祖辉,联系电话:85012095。

 

附件1: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

附件2:南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