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便于学位论文盲审、学位申请等相关工作的开展,现对2018-2019年进入论文阶段的学生信息进行再次核对,核准后的信息将进入“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之后将无法修改。请培养单位将核准后的信息核对表、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复印件(签字、盖章)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截止时间:3月4日17: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将予以清退处理。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通大学位[2017]21号)有关规定,在册申请人应在进入论文阶段三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含重新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