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通大学位[2017]21号)相关规定,在册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及时向申请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系、室、所)提交《南通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申请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校现将对未及时进入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4月6日-4月16日。如有异议,请与各招生培养单位联系:
学院 | 联系方式 |
文学院 | 0513-85012266 张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513-85012585 顾老师 |
教育科学学院 | 0513-55003217 徐老师 |
公共卫生学院 | 0513-85012907张老师 |
药学院 | 0513-85051726戚老师 |
特种医学研究院 | 0513-55003370 陈老师 |
医学院 | 0513-85051586彭老师 |
南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