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 2021级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含2021级以前尚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
2. 2020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含2020级以前尚未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
3. 2019级博士研究生(含2019级以前尚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
4. 其他拟于2023年毕业的博士及硕士研究生。
拟申请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学科综合考核,且完成开题报告不少于1年;拟申请进行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须完成开题报告不少于1学期。
二、考核时间
1. 二年制研究生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中期考核,三年制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四年制研究生一般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
2. 其他拟于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中期考核。
三、组织安排
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学科具体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应邀请专业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导师共同参加中期考核。
各学科应成立由至少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3名;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3名。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研究生的导师不能担任组长。中期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
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情况自主确定,但须在考核前一周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及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名单,同时将《南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研究生院将安排督导进行巡查。
四、考核程序
1. 各培养单位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培养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2. 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并打印中期考核表,导师签署意见后,交中期考核小组。
3. 中期考核小组召开研究生中期考核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研究生向中期考核小组汇报入学以来的综合素质、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及论文进展情况、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并回答考核小组提出的有关问题。
4. 中期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汇报及所提交的材料,结合导师意见,对中期考核结果做出结论性评定意见,给出考核评定等级。考核过程应有详细纪录,并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5.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中期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并将纸质版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6. 中期考核完成后,研究生将中期考核表交所在培养单位存档,毕业时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五、考核结果与处理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暂缓通过。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考核人数的20%。各学科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排序末位10%的为暂缓通过,考核人数不足10人的学科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研究生可以正常进入下一阶段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共有两次中期考核机会,第一次考核未通过者允许择期另行考核(两次考核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两次考核均未通过的研究生,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
联系人:胡祖辉、王亦轩,联系电话:85012095。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