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钱颖赟发布时间:2023-09-04浏览次数:4654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进入论文阶段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已经修完所申请硕士学位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且满足学分要求;

2.已经通过全国统一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给相关培养单位的材料

1.《南通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日期及合格编号的网上查询打印件(成绩查询网址: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

3.申请临床医学的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规培专业需要与申请进入论文阶段专业一致)。

4.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硕、专硕)如果平台系统中的专业是一级学科的,须细化到二级学科专业(例如:专业学位-内科学,学科代码105101),并提交纸质《调整专业申请表》(附件2)。

三、申请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以下工作进程:

1.登录全国同等学力平台管理系统(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admin.html)的“统考报名管理”中“查看在册人员名单”,对申请人员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位类型、资格审核日期、合格编号等所有信息进行审核。医学院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硕、专硕)如果平台系统里是一级学科的,请在汇总表(附件3)中细化到二级学科专业。

2.培养单位对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师生互选原则为其配备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导师须具备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每位导师一般每年新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超过3人。

3.培养单位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

4.922日前各培养单位将《调整专业申请表》(附件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课程成绩汇总表(附件4)、《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均须签字盖章)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邮箱:yjsxwb@ntu.edu.cn。《资格审查表》、国家考试成绩查询打印件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5.各培养单位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为学生配备导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学校对申请人的材料及导师配备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进行学位论文阶段学费的缴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完成缴费的申请人登录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未通过材料审核、导师配备不符合学校规定、未按时缴纳学费的申请人不予进入论文阶段。

四、其他

1.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工作及要求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须达到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

2.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职责,指导申请人撰写论文。根据《南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通大学位〔2017〕21号)文件,申请人应在进入论文阶段三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含重新答辩)。逾期论文未完成、论文不合格、未举行论文答辩或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学位申请资格失效。

附件1:南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阶段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南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调整专业申请表.docx

附件3:南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阶段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南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成绩汇总表.xls

附件5:南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单位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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