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祖辉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157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暂行办法》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所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必须参加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类别(领域)培养方案。

2.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本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协调与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实施。

3.专业实践应依托学校与行业企业或科研院所建立的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统一安排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统一安排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导师(以下简称基地导师),每名基地导师每年原则上最多指导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召开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会议,明确专业实践要求,为每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安排基地和基地导师,并加强专业实践期间的安全教育。

2.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和基地导师安排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备案。建立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年报和退出机制,合作期内不承担我校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的专业实践基地将终止合作。

3.研究生应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专业实践计划和专业实践日志,提交附件材料,同时按要求填写各专业学位类别制定的专业实践手册。研究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专业实践记录,未提交专业实践记录者专业实践考核视为不合格。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专业实践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完成情况、综合表现及校内导师和基地导师的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考核成绩。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应录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等级,获得相应学分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妥善保管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及考核记录,并按学校要求存档备查。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专项巡查。

 

研究生院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