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流发布时间:2023-10-19浏览次数:226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通大研〔202221号)、《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通大研〔202223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助工作文件制定、通知发布、细则审定、协调监督校级评审工作重大事项,以及裁决有关申诉事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本年度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上报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并负责按照细则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参评对象

1.符合评审条件的20202021、2022级全日制在校博、硕士研究生。

2.2023级研究生新生在网上完成注册报到,签署奖助学金申领承诺书后,由培养单位填报审核档案到校情况、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等信息,并结合培养方式审核新生的奖助信息,凡符合获得首年学业奖学金条件的,直接审定,不再参加评审。

三、名额分配

依据评审文件精神分配名额,发布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四、评审流程

1.发布通知

培养单位发布本年度备案的评审细则和具体通知,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和申请操作指南宣传。

2.学生申请

第一步:科研和社会服务的信息更新完善。

通知参评研究生登录(本人学号)完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科研管理”中填写本人本年度(截止20238月31日)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奖项、论文、专利等情况。填写完毕,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科研秘书审核。“社会任职或志愿服务”等系统无法提交的,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交本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审核;

第二步:进入“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学业奖学金申请”界面申请并填写。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通过添加”到支撑材料中,新增成果应为本学年度的产出(无成果无须添加)。

学生申请系统闭时间9月8-9月22日(这个时间段不包括导师审核和学院审核时间,实际操作中学生申请结束,导师就可以审核,如果有误也可以在学生申请时间退回修改,学生申请时间关闭,不再开放系统)

3.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登录(本人工号)“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工作管理”—“学业奖学金审核”中填写审核意见。

(重要提醒:务必请研究生导师关注学生奖学金申请进展,及时进行系统审核,否则无法进行下一环节的培养单位审核,从而导致相关研究生的评审工作中断)

4.评审公示

培养单位汇总审核本单位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培养单位在系统中确认和提交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汇总表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培养单位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

5.材料报送

1)9月15日前报送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评审细则等纸质签字盖章材料,经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执行。

2)10月10前报送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

以上材料均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单位盖章或发文形式,报送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办公室(啬园校区逸夫楼6-210)。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85012398。

、注意事项

1.在校期间已获得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不作为下一年次测评加分依据。

2.奖学金申请采用的成果和申请材料均为申请者本人上一学年度获得,杜绝弄虚作假、虚假瞒报。涉及学术造假和学术诚信,一票否决。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