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2023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名单(附件1)现予以正式公布。硕士学位申请全部流程均在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相关培养单位的通知。
本次公布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类型、学科专业等信息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一致,一律不得变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南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通大学位[2017]21号,附件2)执行。本次公布的申请人最迟应在2026年上半年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含重新答辩)。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要求按《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通大学位[2020]15号,附件3)执行。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名单.pdf
附件2:南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3:南通大学关于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pdf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