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12月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增辉发布时间:2023-12-08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集中受理202312月研究生毕业申请。做好相关工作,现将202312月研究生毕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23年12月毕业研究生名单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把研究生培养质量出口关拟毕业研究生须同时满足课程成绩合格、盲审通过、答辩通过三个要求。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研究生毕业资格,于1214日前报送202312月拟毕业(结业)研究生名单,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数据报送模板见附件

二、做好毕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归档

1. 各单位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研究生培养材料归档。所有归档材料须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导出,确保归档材料所填内容与系统中所填内容一致。督促拟毕业研究生在系统中按要求完成各项材料的提交,并完成审核。

2. 归档用学籍表要注意审核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交档案馆归档。

3. 毕业研究生成绩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一式三份,一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交档案馆归档,一份发放给研究生本人。成绩单盖研究生院公章,以培养单位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盖章。

4. 其他培养材料中需要研究生院意见或盖章,请各培养单位提前与研究生院预约时间统一办理。

附件:2023年12月毕业研究生名单.xls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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