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老生应于8月31、9月1日报到注册(周日),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老生于9月1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栏提交学期注册申请。
2024级新生应于9月5日报到注册(周四),9月16日(周一)正式上课。2024级新生于9月6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栏提交学期注册申请。
2.各培养单位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研究生学期注册审核手续,欠费及未报到者暂缓注册。未进行学期注册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教学活动。
3.研究生应按时返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者,须提交书面申请,按规定办理请假或休学手续。
二、课程教学
1.本学期老生课程安排已在系统中初步排好,请各培养单位通知研究生认真核对培养计划开课及课表排课情况,不得出现漏排、误排情况。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及课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
2024级新生报到完成,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后开课。
2.选课人数少于学校规定开课人数的课程本学期原则上暂缓开课,可与下一级研究生合并开课,已选课的研究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改选其他相关课程,提交《南通大学研究生选课调整申请表》。
3.课程补考由开课学院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补考须在系统中提交补考申请和审核,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未及时办理补考手续者,补考成绩无效。
4.课程重修手续于开学后第一周(9月2日-9月6日)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重修须提交纸质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教学计划参加学习。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者,重修成绩不予认可。
5.各培养单位通知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严格按照教学日历和课表开展各类教学,不得随意调课。研究生课程因故临时调课,任课教师须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单》,经开课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同意并备案。
三、专业实践
1.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继续组织未完成专业实践的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专业实践须在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各培养单位负责统一安排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
2.研究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专业实践记录,未提交专业实践记录者专业实践考核视为不合格。各培养单位应妥善保管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及考核记录,并按学校要求存档备查。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