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严格执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通大研〔2023〕34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本年度导师考核结果为“合格”且2024年度拟招收该学科(专业)硕士生的指导教师。
二、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者于4月15日-21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导师上岗申请”模块,进行“导师上岗申请”。
三、审核流程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年龄、年度考核情况及学科特点等,对申请招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系统审核。2024年4月30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管理系统下载)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