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的通知(试行)》(苏教研〔2018〕8号)(附件1)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梳理2024年上半年文件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重点列出较往年文件实施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并填写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表(附件2)。请于7月5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邮箱yjsxwb@nt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6号楼210办公室。
附件1: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的通知(试行).pdf
附件2:研究生导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情况报告表.doc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