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1.2023级硕士研究生(含2023级以前尚未开题的硕士研究生)。
2.2022级博士研究生(含2022级以前尚未开题的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行开题之前须通过学科综合考核。
二、开题时间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工作,应在第二至第三学期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工作,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
2.博士研究生从开题到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学期,硕士研究生从开题到答辩时间不得少于1.5学期。
三、组织安排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应成立开题考核小组,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得作为其带教研究生的开题考核小组成员。博士研究生开题考核小组成员均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至少包含3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开题考核小组成员均应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考核小组成员中还应至少包含1名企(行)业专家。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
研究生开题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情况自主确定,但须在开题考核前一周公布开题时间、地点及拟开题研究生名单,同时将《南通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四、开题程序
1. 研究生于开题前一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并打印开题报告表,经导师签字后,交开题考核小组。
2. 开题考核小组应对研究生开题报告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出考核结论。考核结论分为“通过”和“暂缓通过”两个等级。
3. 研究生开题报告须通过考核小组的考核,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开题考核“暂缓通过”者,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全面修改,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允许按照开题程序申请重新开题。两次开题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3个月。
4.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开题。
5. 各培养单位负责对开题报告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开题考核结果汇总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6. 开题报告完成后,研究生将开题报告表交所在培养单位存档,毕业时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附件1: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管理办法
附件2:南通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