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近期集中受理2024年12月研究生毕(结)业申请。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2024年12月研究生毕(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24年12月毕(结)业研究生名单
1.报送范围:符合毕业资格的研究生;符合结业条件的研究生。拟毕业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且成绩合格、盲审通过、答辩通过三个要求。
2.报送时间:各培养单位成立毕业资格审核小组,对研究生毕业资格进行审议,并于12月12日前报送2024年12月拟毕(结)业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
3.注意事项:逾期未交材料的,将不列入2024年12月准予毕(结)业研究生的名单,无法获得相应证书。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报送。
二、做好毕(结)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归档
1.各单位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研究生培养材料归档。所有归档材料须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确保归档材料所填内容与系统中所填内容一致。督促拟毕(结)业研究生在系统中按要求完成各项材料的提交,并完成审核。
2.归档用学籍表要注意审核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一式两份,一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交档案馆归档。
3.毕(结)业研究生成绩单使用普通A4纸打印,一式三份,一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交档案馆归档,一份发放给研究生本人。成绩单盖研究生院公章,以培养单位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院盖章。
4.其他培养材料中需要研究生院意见或盖章,请各培养单位提前与研究生院预约时间统一办理。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