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导师和所在学院推荐、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拟对参加海外研修的研究生进行资助(详见附件)。
现对拟资助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电话:85012095。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日
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导师和所在学院推荐、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拟对参加海外研修的研究生进行资助(详见附件)。
现对拟资助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12月6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电话:85012095。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