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经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本人申请、电气与自动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复核,现将拟调整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调整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5012095。
附件: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调整至专业领域信息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