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学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通大〔2024〕33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全体博硕士生导师。
二、考核内容
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投入、培养实效、研究生评价等方面对导师进行多维度考核。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等工作特点,结合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实施方案中导师考核指标体系不得低于学校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实施方案纸质盖章版于9月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培养单位公布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的导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3.研究生导师于9月1日—9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导师考核上岗”模块中先进行“科研信息维护”,再进行“导师考核申请”(操作简介参见附件3)。经系统生成《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2026年度招生专业考核申请表》,在学科专业所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考核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导师资格分属不同培养单位的,须分别提交考核申请表。
4.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水平、科研经费、承担能力、以往培养研究生质量及学科特点等,对申请考核上岗的导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及其招生学科(专业)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考核结果录入系统,汇总表纸质版(系统下载)签字盖章及公示材料于2026年9月21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xwb@ntu.edu.cn。学位办联系电话:85012092。
四、相关事项说明
1.申请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符合学校或附属医院延长退休年龄个人条件的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符合学校或附属医院延长退休年龄个人条件的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1周岁。相关延退证明材料请于9月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2.考核指标体系中“近三年”的时间界定为2023年1月1日至今。
3.年度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导师即具备2027年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4.研究生导师考核系统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请务必按时完成。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