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https://www.nxgdyjy.cn/detail?id=2104760015136014338&type=notice&path=/notice),我校作为合作单位,联合符合条件的宁夏区内牵头单位申报,共同承担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任务,现组织开展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与支持政策
聚焦宁夏现代化工、特色农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及未来产业,支持技术攻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优质创新成果引进转化与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产业培育和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本地高校学科专业提质升级四类项目。其中,“本地高校”指宁夏区内高校,我校可作为区外合作高校参与。
获批立项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给予不超过项目资金总额30%、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纳入高研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项目,给予研究生招生计划精准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备案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数量和安排以上级后续核定为准。
二、主要申报条件
(一)牵头单位。须为宁夏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科研属性的事业单位,主营业务契合宁夏重点产业布局,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具备科研攻关与人才培养基础,与合作单位已建立较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单位及团队。合作单位应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及科研院所,具备工程硕博士研究生培养资质,拥有与项目方向相匹配的优势学科及科研团队,能够落实校企协同、工学交替、双导师制培养模式。
(三)合作模式。实行校企协同“双主体、双主持人”申报,涉及校—校—企合作的实行三主体联合申报。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务分工、责任义务、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均须承担实质性攻关任务。下设课题的,应明确课题承担单位。
(四)主持人与实施期限。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能够保证项目实施所需时间;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领衔。牵头单位项目主持人须具备较强统筹协调能力,同期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3项。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一)校企对接。各单位组织导师对接宁夏区内牵头单位,围绕真实需求论证项目,商定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联合培养任务,落实经费、双导师及研究生实践保障条件。
(二)系统填报。由宁夏区内牵头单位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项目”模块,按系统要求填报并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及附件。我校申报团队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和材料准备,并及时确认主管部门初审及推荐安排。
(三)申报时间。系统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请申报团队会同牵头单位按时完成提交。申报过程中如需学校协助办理相关事项,可联系卓工学院。
四、有关要求
项目预算须科学、真实,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项目支持。经费管理按上级通知执行。
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方要求保密的内容,涉密事项按科技保密有关规定报送。项目进入受理评审环节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主持人。其他事项按上级通知及系统要求执行。
校内联系电话:0513-55003001;
宁夏高等研究院项目咨询:0951-8559267;
系统技术支持:0951-5011204、0951-5020580。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