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强化研究生诚信意识,把精准资助落到实处,发挥资助育人的实效,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通大研〔2024〕28号)文件要求,对本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非定向;
4.完整、真实、有效档案到校;
5.无固定工资收入人员(档案不到校视同有固定工资收入)。
(二)申请及办理流程
1.信息核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实2026级研究生报到情况、档案到校情况、是否有固定工作收入。
2.诚信承诺:组织申领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签订《南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申领国家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学院留档)。
3.审核录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在读2026级研究生申领信息,务必并将上述信息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审核。具体操作是在研工——奖助信息——奖助基本信息中使用“批量更改报到状态”“批量更改档案到校”“批量更改是否有固定工资收入”“批量更改是否已签承诺书”等。
4.变动调整:其他在读年级研究生报到情况、档案到校情况、收入情况与上一学年有变动的,单独打报告进行情况说明。
5.汇总报送:系统导出申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格(包括所有新老在读生)由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培养单位盖章报送研究生院。
报送截止时间9月11日。纸质材料报送啬园校区逸夫楼6-316A。联系人:林流 杨轶凡。联系电话:85012398。
6.复核公示:研究生院组织进行申领材料的复核、公示。
(三)注意事项:
凡研究生在读期间缴纳五险一金等,一般视同有固定工作收入对待。提交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时,可由研究生本人提供无社保缴纳情况截图等。
(四)工作要求:
严格把关,严守纪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务必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将经费准确发放到应发人员。严禁违规申领、张冠李戴、虚报瞒报。各培养单位务必强化研究生的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教育,进行如实申报。国家将进一步落实财政资助大数据监管,一旦发现违规违法,将受到党纪国法处理。与此同时,国家助学金发放人群对应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可申请人群,资助经费额度较大,事关每一位学生切身利益,务请各单位慎之又慎,反复核查,确保数据准确。对奖助数据有错漏报送情况的,将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件:南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申领国家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