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力以赴落实国家“稳就业”、“保就业”的工作部署,助力实现我校研究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
参评对象为2023年度有毕业研究生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先进个人
参评对象为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创业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工作人员及其他对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二、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不超过10个,先进个人不超过22名。
三、评选条件
详见《南通大学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奖励办法》(通大院研〔2019〕11号)。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原则上各培养单位申报先进个人不超过1人。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对申报材料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确保评选工作的权威性和透明度。
五、申报材料有关事项
1.先进集体:各培养单位认真总结2023年度研究生就业工作内容及成效、就业工作特色亮点和创新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填写《研究生就业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不超过3000字)、《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附件2)以及相应佐证材料。
2.先进个人:填写《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以及《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4)(不超过2000字)。
请于2024年4月10日下班前将签字盖章版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啬园校区逸夫楼6-212),电子材料发送至yszk@ntu.edu.cn。
联系人:林流 牛童,联系电话:85012398。
附件:1.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汇总表
3.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研究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