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有关通知精神和《南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通大研〔2017〕26号)的规定,经研究,拟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2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含博士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额全校合计不超过4名,每单位最多可推荐1名,实行差额评选。拟推荐2024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单位原则上不再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2.积极上进,勤奋刻苦,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位课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论文抽检不合格或答辩未通过则撤销该项荣誉);
3.身心健康,在科研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经认定对群团组织、学院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4.同等条件下,具有国际交流、海外研修、研究生支教等经历以及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四、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
2.各培养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不可和2024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报。
五、评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制定实施细则,在毕业研究生中广泛宣传。
2.符合校级优秀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于4月11日至15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南通大学2024年研究生评优评干申请表,并在系统中完善佐证材料。
3.各培养单位本着“择优推荐,宁缺毋滥”原则,进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网上初评确认,同时酌情推荐本单位省级“优秀毕业生”(表格见附件1),并将拟推荐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4.推荐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因违纪或毕业论文等各种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4月18日(周四)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纸质推荐名单汇总表(系统导出)、《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2024年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以pdf电子版一并发送yszk@ntu.edu.cn。
联系人:林流牛童 联系电话:85012398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2024年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