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青海省海南州相关地区的基础教育工作,推动西部地区乡村振兴走深走实,同时提供研究生到西部实践锻炼的舞台,根据青海省海南州教育局《关于恳请选派研究生至海南州中小学进行支教实践工作的函》(南教〔2024〕87号)和《关于恳请选派研究生至海南州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支 教实践工作的函》(南教〔2024〕113号),经研究,我校拟继续组建第十三批青海省海南州研究生支教团。现将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喀什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须征得喀大批准)
二、支教时间
半年期(2024年9月1日-2025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当地教学安排为准)
三、支援服务学校
1.贵德县河西寄宿制学校;2.贵德县河阴寄宿制学校;3.共和县职业技术学校。
四、人员需求
1.初中:语文4人,数学1人,英语2人,政治2人,历史1人,生物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体育1人,心理健康1人;
2.小学: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
3.中专:电气自动化2人,康复2人,计算机网络2人。
具体需求见下表:
五、招募条件
1.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能够胜任教育工作;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够适应青海高原地区的各项工作和生活(体检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心理稳定,适应能力强,能快速融入当地教育教学工作;
5.同等条件下,教育硕士、党员、主要学生干部以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录取。
六、支教内容
1.教学工作。包括备课、教学设计、听课、试教、评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每周在 12 至 20 学时。
2.班主任工作。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班团活动,主持班会,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等。
3.教育调查与研究。结合专业与学校需要进行教育调查和从事教育科研。
4.协助受援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支教期间鼓励研究生为当地和学校办好事、办实事,特别是结合专业特点为当地师生开设各类讲座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课件制作等;在当地开展文化科技推广主题宣传活动。
七、工作保障
1.支教期间,可获得每人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其中我校提供每人1200元/月的生活补助(含400元/月助教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月,支教地发放1200元/月生活补助费。保留研究生的各类奖助学金和各类评优评奖资格。在符合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基础上,原则上次年可直接享受一次二等奖学金(不占用学院名额);表现优异者毕业当年可直接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不占用学院名额);因支教实践耽误的课程学习,待回学校后由学院统筹安排。
2.每学期报销南通至青海往返交通费1次;
3.提供免费住宿,配备生活用具;
4.提供支教前入职体检(含心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支教期间获当地教育局表彰的,返校后享受学校支教工作的相应的表彰;
6.如期完成支教任务考核合格,其支教期间的教学实践成果通过支教地区教育行政单位认定、两名校外专家(江苏省内、外各1名)鉴定,视为符合申请硕士学位的实践性成果1项。
八、招募程序
学校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开展招募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应募研究生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支教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征得家长(配偶)、导师同意后,报所在培养单位。提醒:应募志愿者报名材料包括《南通大学研究生支教报名表》、《南通大学支教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本年级德育智育排名情况、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干部证明、志愿服务证明、家长(配偶)知情书、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综合考察:所在培养单位对报名人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推荐人员。
3.材料复核:项目办进行材料复查审核。
4.考核体检:研究生院择日组织面试考核及体检。
5.公示:对面试通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6月7日前将纸质《南通大学研究生支教报名表 》(附件1)(一式两份)、《南通大学支教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以及相关证明附件一并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啬园校区逸夫楼6-212室),电子文档发送至yszk@ntu.edu.cn。
联系人:林流 牛童 联系电话:85012398。
附件1:南通大学研究生支教报名表
附件2:南通大学支教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