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通大〔2024〕33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全体博硕士生导师。
二、考核内容
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投入、培养实效、研究生评价等方面对导师进行多维度考核。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等工作特点,结合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研究生导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实施方案中导师考核指标体系不得低于学校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实施方案于6月1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学院公布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的导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3.导师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实施方案,对导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6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公示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年度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导师,方可带教2025级硕士研究生及申请2026年度的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考核指标体系中“近三年”的时间界定为2022年1月1日至今。
3.实施方案、考核结果、公示材料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yjsxwb@ntu.edu.cn。联系电话:85012092。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