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及2026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钱源发布时间:2025-09-30浏览次数:16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及2026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审核范围

1.信息采集范围

(1)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对象范围:2025年9月1日之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

(2)本次博士生采集对象范围:2024-2025学年具有过本单位学籍和2025-2026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3)本次科研情况采集范围: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处于采集对象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主持的在研或结题纵向、横向项目、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科研获奖及专利授权。统计纵向项目和科研获奖级别仅限于省部级及以上。

2.招生资格审核范围

具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资格,满足该学科上岗招生条件且2026年度拟招收该学科(专业)博士生的指导教师。

二、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请于9月30日—10月10日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严格按照《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附件1)要求完成线上数据填报(操作简介参见附件2),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之后在“导师上岗申请”模块中进行“科研信息维护”,再进行“博导上岗申请”(操作简介参见附件3)。经系统生成《南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2026年上岗招生资格申请表》,提交至申请上岗招生学科(专业)所在培养单位。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水平、科研经费、承担能力、以往培养研究生质量、年度考核情况及学科特点等,对申请招生的导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导师名单及其招生学科(专业)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10月17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系统下载)签字盖章及公示材料一并报研究生院。

三、工作要求

1.教育部将把各高校博士生导师信息的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作为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的统筹考虑因素,请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精准,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

2.因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完成信息填报及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附件1:2025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pdf

附件2: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操作简介.docx

附件3: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系统申请操作简介.doc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