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钱源发布时间:2026-09-17浏览次数:11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26〕10号),现就我校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年报、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一)年度报告:我校所有在聘(2025年聘任的除外)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附件1)。

(二)中期考核:2023年度选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附件1)。

(三)期满考核:2021年度选聘的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附件1)。

各单位应依据省聘任文件、实际聘任状态和平台名单逐一核对,及时反馈人员调动、无法履职等情况,避免漏报、漏考。参加中期或期满考核的在聘人员应同步完成年报。

二、主要内容及组织方式

(一)年度报告。年报须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https://jsxw.jsed.edu.cn/,以下简称研究生平台)填报,年报内容将作为产业教授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先组织在聘人员整理上一年度基本数据,统计时段和字段按系统平台口径执行,核实后填报。

(二)中期考核。2023年度选聘人员填写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汇总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指导与课程教学、联合科研及成果转化、平台共建等履职情况,并附对应佐证材料。培养单位依据聘任任务和实际履职组织考核,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建议结论及考核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期满考核。2021年度选聘人员填写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3),提交聘期履职情况佐证材料。培养单位核实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填写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4),报研究生院审核。期满考核最终结果以省有关通知为准。

详细的研究生平台操作说明见《研究生类产业教授工作平台操作指南》(附件5)。

三、报送安排

各培养单位于10月7日前将中期考核汇总表、期满考核申请书及汇总表、相应佐证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并完成在聘人员年报数据的整理核实。年报经培养单位整理核实后,由有关人员直接登录研究生平台填报。中期、期满考核待学校完成校内审核后,再统一组织有关人员在平台提交。

(一)中期考核材料。提交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Excel版及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纸质版1份;另附履职情况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及纸质版各1套。

(二)期满考核材料。提交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3)Word版及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须完成所在单位意见及盖章,高校意见和学校盖章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提交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及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纸质版1份;另附聘期履职情况佐证材料电子扫描件及纸质版各1套。

两类考核的佐证材料均须按人员分别编制目录,标明对应履职栏目、材料名称及页码,确保与汇总表填报数据一致。

电子材料以“培养单位—产业教授考核”打包命名发送至yjsgl@ntu.edu.cn,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人:薛冰,联系电话:0513-55003001。

四、考核结果运用及工作要求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对不合格人员按要求约谈并督促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学校报省选聘办公室审定后解聘。

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且符合选聘条件的,经学校和本人同意,可按省规定直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各单位须核实人员履职状态。存在下列情形的,必须上报研究生院: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对上述情形,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各单位应及时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依据,由学校按规定办理。



附件:

1.2026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年度报告、中期考核、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2.2026年江苏省产业教授中期考核汇总表
    3.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申请书
    4.2026年江苏省产业教授期满考核汇总表
    5.研究生类产业教授工作平台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