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7〕2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提高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案例由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采用网上评审、专家组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达到入库标准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教学案例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需要,符合真实性、原创性、知识性、叙事性、启发性等要求,关注当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2. 教学案例分“教育管理类、学科教学类、教育活动类”三种类型,案例编写者自主判断案例所属类型,提交的教学案例须以统一的入库标准为依据(见附件1),并符合相应类型案例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见附件2)。提交的教学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案例编写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见附件3),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3. 已获得学校2017年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立项资助的项目(教育硕士领域,见附件5)负责人必须提交教学案例库。
4. 各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人员的教学案例,填写教学案例汇总表(见附件4),并于3月12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人:胡祖辉,联系电话:85012095。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3:作者授权书
附件4: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