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获得我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因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可办理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请证明书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2.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3.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和小二寸纸质照片二张(尺寸为33mm×48mm,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
4.申请人填写《南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学院审批通过。
三、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至研究生院(啬园校区逸夫教学楼6号楼210)办理。
2.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受托人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委托书》(见附件2)。
联系电话:0513-85012092
四、查档及证明书制作
研究生院核实申请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制作证明书。证明书一般在收到纸质申请材料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制作完成,证明书制作完毕研究生院将及时告知。
五、原证书作废。
申请人或受托人签领完学位证明书后,原学位证书即行作废。